日前,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一级巡视员宋国表示,建设工程围网、围挡、架空管线等临时设施应当规范设置,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维护城市良好形象。
目前,按照相关要求,全市各类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设置建筑施工围挡,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工程设置实体围挡,工期6个月以下的设置临时围挡,且围挡材质和样式应符合有关要求。本市建成区、风景旅游区、市容景观道路、交通主干道及机场、 码头、 车站、广场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施工现场临时架空管线的设置要安全牢固美观,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施工单位要对围挡进行美化处理,围挡上图案应按标准图集设计布置,要彰显我市文化特点,并与工程施工地点周边的环境相融合。
宋国表示,按照《决定》的有关要求,住建委将从本市建设工程围网、围挡、架空管线等临时设施的规范设置入手,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施工现场不按规定设置临时设施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同时,不断完善设置标准,制定装配式轻质钢结构围挡和装配式轻质混凝土墙等新型环保材料建筑围挡标准图集,支持有条件的工程项目使用生物围挡,对损坏的临时设施进行全面的修复清理。
“城市天际线是城市在动态发展中的静态展现,是一个城市基地、建筑物、构筑物、自然风貌的有机综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与我市各有关部门紧密协调配合,打造一条天津专属天际线。”宋国说。(津云新闻记者霍艳华 今晚报记者雷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