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2019年12月18日,设备监督管理司组织企业代表召开专题会议,随机抽取企业编号尾号为0和5的企业为2020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受检企业计48家,同时结合2019年铁路专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故障)和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将9家企业直接纳入监督检查计划,2020年受检企业共计57家。其中:铁路机车车辆企业26家、铁路运输基础设备企业31家。 (一)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7家 1.沈阳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 2.吉林泷鑫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3.新铁德奥道岔有限公司 4.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6.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车辆段龙潭山检修车间) 7.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 (二)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15家 1.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复旦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3.赣州江钨拉法格高铁铜材有限公司 4.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 5.泰安电车线.江苏华电电气有限公司 7.江西省萍乡市华东出口电瓷有限公司 8.江西新航电气化绝缘子制造有限公司 9.浙江德盛铁路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10.淄博济铁工务轨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1.泉州市铁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12.济南东方新兴车辆有限公司 13.上海铁路机务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14.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 15.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鹰潭检修车间) (三)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5家 1.深圳市中科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2.广州麦科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3.广州铁道车辆有限公司 4.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株洲车辆段衡阳检修车间、株洲检修车间) 5.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四)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6家 1.自贡红星高压电瓷有限公司 2.四川易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云南云铜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4.广汉成铁机械设备厂 5.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昆明北检修车间) (五)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6家 1.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汝州郑铁三佳道岔有限公司 3.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昌南机务段武南检修车间) 4.郑州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5.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襄阳车辆段襄阳北检修车间) 6.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武汉分部) (六)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9家 1.西安思源科创轨道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3.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中法高速铁路技术(西安)有限公司 5.陕西飞轮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7.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集宁检修车间) 8.兴平西铁养路机械有限公司 9.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包西检修车间) (七)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2家 1.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务段乌鲁木齐检修车间) 2.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西宁东车辆段西宁货车检修车间) (八)国家铁路局北京铁路督察室辖区内7家 1.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河北南皮铁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3.河北盛跃铁路电气化器材有限公司 4.凯达高电铁路电气化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5.铁科(北京)轨道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6.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机务段北京检修车间) 7.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二、检查重点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持续满足取证条件; 2.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质量监督抽查发现问题,以及质量安全事故及惯性故障缘由分析、问题整改、责任追究、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 3.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作情况; 4.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情况; 5.设施、设备情况; 6.技术管理情况; 7.售后服务情况;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监督检查主要是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4.《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5.《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细则》; 6.《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细则》; 7.《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管理办法》。 (三)监督检查标准 《铁路机车车辆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手册(暂行)》和《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附件4-《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铁路专用设备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对推动交通强国、质量强国建设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理念,细化完善相关规定,依法尽责做好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对产品质量异常、连续发生产品质量上的问题的铁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要及时约谈或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法律和法规和制度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国铁设备监函〔2017〕65号)要求,建立完善辖区内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本单位具有检查资格、能够承担检查工作的人员纳入名录库,并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开展相关知识培训,确保检查人员能胜任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要结合履职需要和预算安排,聘请行业内专家不断充实监督检查力量。 北京铁路督察室辖区内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的监督检查,委托局装备技术中心实施。 (三)合理的安排计划 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内的真实的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确定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制定本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月底前报设备监督管理司。监督检查计划需要调整的,调整计划要及时书面告知设备监督管理司,并说明原因。 (四)规范检查行为 各单位要结合监管工作职责,按照法律和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关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做到监管不越位、不缺位。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的重点环节,要做好视频记录;对监督检查的内容、察觉缺陷和处理情况,要做好书面记录,签字确认并归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向企业书面提出整改要求,经企业确认并督促企业整改。 (五)提高检查质量 各单位要充分的发挥专家作用,重点对现场作业中的产品质量控制、检验、外委加工配件质量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做检查,不断提高监管能力。要善于从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故障信息中发现受检企业存在的问题,带着问题检查,注重实物质量,通过现场实物质量的控制效果验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作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铁路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或管理问题,要紧盯不放,逐项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六)严格廉洁自律 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向企业主动出示《国家铁路局廉政纪律告知书》,并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按标准食宿,一律不准饮酒,不准接受任何礼品,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领导陪同、陪餐,禁止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 (七)认真做好总结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监督检查情况,并于监督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监督检查报告及电子文档报设备监督管理司(电子文档报业务对口处),每季度末将相关企业整改完成情况上报。监督检查信息按照“谁执法,谁公告”的原则,按季度予以公开,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有关问题,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