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任性”围挡,11月1日从洛阳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近期洛阳市将对占用城市道路围挡进行专项治理,严惩“围而不建”、超期设置、围挡占用绿化带和人行道等行为,督促施工方尽快完成工程,拆除围挡,还路于民。
1日上午一大早,在位于定鼎路上的供热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看到,工人正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公示牌》(下称《公示牌》)固定在围挡上,吸引了不少市民的关注。
“我最关注啥时候能完工、拆围挡,《公示牌》上信息清楚明白,这下心里有底了。”市民李国曦说。
走近一看,公示牌上不仅写明了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挖掘面积、建筑设计企业等市民关注的基础信息,还专门附有承诺。
“承诺:市民朋友,洛阳热力公司承诺在2020年11月16日前按期完工,拆除围挡,还路于民,请您监督。”
“设置公示牌,既能告知广大市民围挡设置时间,也是督促施工方尽快完工的一种方式。”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按照占用城市道路围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目前洛阳对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挖掘的项目实施“双十标准”,即道路挖掘工期10天、路面恢复工期10天,进一步明确施工时间和围挡设置时间。同时,建设方需在围挡上每隔20米悬挂制式《公示牌》,对市民进行告知,严禁“围为不建”。
由于地下管网复杂等原因,导致未在10天内完成施工任务的,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将按照2万元/天对项目建设方进行经济处罚,同时责令建设方在围挡上悬挂《城市道路挖掘致歉牌》,告知工程延期原因和完工时间,邀请市民再次监督。
该负责人表示,市城市管理局还将设置“时间银行”,用于激励施工方更早地完成工程。“比如,用8天时间就完成了10天工期,剩下的2天时间能预存在‘时间银行’。如果下次遇到复杂地形等特殊情况,可从‘时间银行’中将上次预存的时间取出来,增加本次施工时间,避免受到处罚。如果‘时间银行’中没有预存时间,工程一旦超期将直接进行处罚。”该负责人表示。
道路围挡设置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围挡设置的规范与否考量着城市的管理上的水准,也关系着市民的出行安全。
根据洛阳出台的《洛阳市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对占用城市道路围挡设置的类型、标准、管理和维护等都有明确的要求。
在设置方面,建筑设计企业在围挡设置之前,应当制作围挡设置方案,并向所在辖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建筑设计企业全程对围挡的安全负责,保持围挡的完好、整洁,围挡残缺、破损、倒斜的,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
主干道两侧施工现场外立面应当按景观式围挡或制式统一围挡标准设置,按照“一路一规范,一路一统一”要求,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安装设置。
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米,其它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拆除工程应设置全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米;围挡上部应设置喷雾装置,保证围挡喷雾全覆盖;围挡立面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时清理。
值得一提的是,围挡设置处有交通道路绿化带的,应让绿化带露在围挡外,严禁占用绿化带、人行道设置围挡等行为。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上述负责这个的人说,洛阳将建立占用城市道路围挡长效管理机制,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将派工作人员对全市占用城市道路围挡进行巡查,一旦发展违规设置、超期设置等情况,现场取证后进行处罚,督促施工方加快建设,尽快拆除围挡,还路于民。遇到围挡设置的各种违规情况,市民还可拨打12319进行举报。